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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发各类船舶文书

  船舶签证簿核发
实施机关:上海崇明海事处
受理部门:处政务中心
受理岗位:政务受理员
申 请 人: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适用于从国外租进船舶)
具备条件:
l、船舶在本局登记
2、船舶适航并取得国籍证书及相关证书
提交材料:
(一)申请国内航行船舶签证簿,应交验下列材料:
1、书面申请
2、船舶国籍证书
3、船舶检验证书簿或航行安全证书
4、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5、持证船员适任证书
6、安全管理证书(如适用)
7、符合证明副本(如适用)
(二)申请国际航行船舶签证簿,应交验下列材料:
1、书面申请
2、船舶国籍证书
3、国际吨位证书
4、国际载重线证书
5、货船构造安全证书
6、货船设备安全证书
7、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8、客船安全证书
9、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10、国际防止油污证书
11、(国际)防止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证书(如适用)
12、(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适装证书(如适用)
13、(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适装证书(如适用)
14、安全管理证书
15、符合证明副本
16、持证船员适任证书
办理依据:
1、《1974年SOLAS公约1994年修正案》
2、《73/78防污公约》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7、《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
8、《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保安规则》
办结时限:当场办理。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核发相关文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


  (小型)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
实施机关:上海崇明海事处
受理部门:处政务中心
受理岗位:政务受理员
申 请 人: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适用于从国外租进船舶)
具备条件:l、船舶在本局登记
2、船舶适航并取得国籍证书及相关证书 、
申请(小型)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应交验下列材料:
1、书面申请
2、船舶国籍证书
办理依据:
1、《1974年SOLAS公约1994年修正案》
2、《73/78防污公约》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7、《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
8、《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保安规则》
办结时限:当场办理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核发相关文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崇明海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