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上半年上海海事局开箱查获有关单位二次以上未按规定
托运海运危险货物的情况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船舶的安全,促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健康成长,今年上半年,我局通过开箱查验共查获谎报瞒报危险品运输案件64起,涉及瞒报的危险品集装箱95箱,其中外贸危险货物90箱,内贸危险货物5箱。
对查获的危险品瞒报案件,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我局对责任人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现将我局今年上半年查获的同一托运人连续两次未按规定托运危险货物的情况通报如下(见附件)。
我局提请各船舶运输公司、订舱单位、货代公司、装箱单位对上述托运人以普通货物名义委托运输的货物,尤其是化工品类货物引起高度注意,加强对其实际货物信息的了解,加强对其委托运输单证资料的审核,严防危险品瞒报上船事件的再次发生,保障船舶安全。
同时希望水上危险货物运输相关的托运人、代理、承运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规范操作、如实申报、保障船舶的运输安全。
我局接受社会举报,如发现危险品瞒报、谎报违法行为,可向上海海事局举报,举报电话:53931500*1662;传真:53931512。
上海海事局
二00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