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海区航标简介

 

    沿海航标是船舶安全航行的重要助航设施,是海上主通道和港口主枢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海上南北运输主通道畅通的重要手段,对我国水上交通运输、海洋开发、渔业捕捞、国防建设和维护国家主权具有重要意义。


    东海海区位于我国海区中部,海区西濒我国大陆,与长江相连;北接黄海,有朝鲜海峡通日本海;东临琉球群岛,有琉球群岛各水道通太平洋;南有台湾海峡通南海。腹地经济发达,历来是航运繁忙区域。海岸线曲折,岛屿密布,形成许多良港锚地,主要港口有连云港、上海港、宁波港、定海港、海门港、温州港、三都澳、福州港、泉州港和厦门港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是东海海区沿海航标的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等法规和有关国际标准的要求,承担东海海区沿海航标的规划设置、维护管理和行业管理的职责。下辖连云港、上海、镇海、温州、福州和厦门六个航标处。


    上海海事局具体航标管辖范围:负责35°05′10″N,119°18′E至平岛北端连线再沿35°08′30″N纬线向东延伸线117°14'E向南23°30′N/117°14′E,再沿23°30′N纬线向东延伸之间海域内的沿海公用航标的辖区管理维护。(福建东山湾至江苏连云港。截止2002年6月底,共管理各类航标1112 座(公用航标933座,代管航标179座),其中:灯塔58座,灯桩462座,导标60座,立标16座,灯船6艘,灯浮426座,浮标座,DGPS台站7座,雷达信标49座,雾号3座,其它25座。
自1982年沿海航标划归交通部及上海海事局建局以来,为适应东海海区港口建设和航运的发展,对东海海区沿海航标进行了大规模的建设、完善和调整,建成了具有一定规模与水平的助航标志系统,基本满足了航运的需求。


    1984年,我国作为A类会员正式恢复了在国际航标协会(IALA)的活动。参照国际航标协会推荐的“海上浮标系统(A区域)”标准,东海海区于1986年顺利完成了水上标志的改革,与国际航标制度接轨。
“七五”以来,在交通部“沿海航标亮起来”的政策的指导下,按照“沿海灯塔成链”“多重覆盖”的指导思想,恢复、重建和新建了一披灯塔、灯桩及导标,东海海区航标基本形成了“航标链”。安装应用国外先进灯器,推广应用太阳能及波力发电装置,航标技术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


    “九五”期间,随着卫星导航系统的迅速发展和普遍应用,东海海区的航标建设指导思想由建大型灯塔转向了建耗能少、功效高、维护方便的中、小型无人或少人值守灯塔。进行了航标信息系统的开发研究,开展了航标遥测遥控的实验。


     按照部统一部署,东海海区于1998年关闭了劳兰A导航系统并于1996年起陆续将沿海无线电指向标系统改建成RBN-DGPS系统,为我国海上导航和测量定位开辟了新的前景。
在部海事局的统一领导下,上海海事局将一如既往,以高水平的航标管理、维护工作,继续全力为航运事业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截止2002年6月底,共管理各类航标1112 座(公用航标933座,代管航标179座),其中:灯塔58座,灯桩462座,导标60座,立标16座,灯船6艘,灯浮426座,浮标座,DGPS台站7座,雷达信标49座,雾号3座,其它25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