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是交通部直属单位(正厅级)。根据国办发[1999]90号文件规定,负责辖区水上安全管理、海上航标管理、水上安全通信管理、防止船舶污染及其他有关管理工作;按照授权,管理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港口航道测绘工作;负责船舶登记、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批、船舶所有人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与监督和船员培训、考试发证、船员证件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水上搜救、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和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目前,局机关内设处室19个,下属基层单位19个,现有职工2788人,拥有执法巡逻艇、航标工作船、测量船等各类船艇82艘及VTS、AIS、CCTV、CHISREP等现代化水上安全监督管理设施。
“航行更安全,海洋更清洁”是国际海事组织的宗旨,也是中国海事主管机关不懈追求的目标。上海海事局将遵循“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安全畅通,有效监管,优质服务”的要求,为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服务,为国民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恪尽职守,勤奋工作,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所赋予的职责,坚持“以人为本”,应用现代科技和管理手段对水上交通安全和船舶防治污染实施监督管理,提高有效监管能力,提高优质服务水平,为在全国海事系统中率先建成“交通海事”,“数字海事”和“阳光海事”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